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》背景
| 問: |
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》有甚麼目的? |
| 答: |
此條例的目的是,規管發送帶有商業目的的電子訊息。 |
| 問: |
怎樣的訊息才會受到規管呢? |
| 答: |
條例從三個方面出發,包括
| (一) | 訊息是用作宣傳和推廣, |
| (二) | 以預先錄製的話音、短訊、傳真和電郵方式發送, |
| (三) | 訊息與香港有聯繫,例如發送給本地電話號碼,或者在香港接收等。 |
|
| 問: |
是否要為收訊人提供取消接收訊息的機會? |
| 答: |
是。若沒有提供有關選項,發送訊息的公司和個人都有可能被檢控。 |
| 問: |
本工具如何能幫助我應付條例的要求? |
| 答: |
| (一) |
我們免費為你製作的「取消接收」選項,你可以輕易把它加入你的推廣電郵; |
| (二) |
記錄來自上述選項發出的「取消接收要求」,自動製成「取消接收名單」。 |
|